钱忠等委员:
你们提出《关于建议国荣砂厂闲置土地移交村委会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你对我区合理土地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你们的提案,国荣砂厂位于七星关区鸭池镇煤冲村,后通村公路建设需要,经区人民政府批示,同意设置七星关区鸭池镇煤冲村办家湾子通村公路建设专用临时采石场,批复文号为七星国土资函〔2014〕94号,开采范围即原国荣砂厂位置,所采石料用于供应下坝至沙垮通村油路建设工程,工程完工后由七星关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拆除相关设施设备,对矿山进行综合治理。但工程完工后矿山未及时进行治理,省纪委督察发现后,由原国土资源局委托资质单位编制治理恢复实施方案,鸭池镇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治理恢复工程结束后,于2017年12月13日通过专家及相关单位验收。因此,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应由鸭池镇人民政府负责后期的管理维护及使用。
此复
毕节市七星关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24日
(附注:公开发布)
(联系人:孙镔 联系电话:18985870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