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委托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烟草专卖局实施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行政处罚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毕节市七星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 、受委托单位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烟草专卖局
三 、委托事项
在毕节市七星关区行政区域内,对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实施行政处罚。
四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3年,自2026年8月1日至2029年7月31日。
委托双方职责等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毕节市七星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31日



贵公网安备 5205020200104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