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区岩溶洞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根据《毕节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七星关区岩溶洞穴污染线索,经查实将进行奖励。现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2026年8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向岩溶洞穴违法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行为;
(二)向岩溶洞穴违法排放工业废水、城镇生活污水、养殖废水等行为;
(三)向岩溶洞穴违法倾倒畜禽粪污和丢弃病死畜禽、废弃农药包装物、废弃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行为。
(四)盗窃、破坏、非法买卖岩溶洞穴内钟乳石行为。三、相关要求
(一)鼓励实名举报。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二)举报线索应客观真实,明确载明时间、地点、基本情况等信息,鼓励提供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
(三)举报人须提供真实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反馈和办理。严禁捏造事实、恶意诬告陷害,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线索征集方式
(一)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0857-8345388
受理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30—18:00
(二)来信举报
邮寄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开行路1号毕节市生态环境局七星关分局209室
邮政编码:551700
(三)来访举报
来访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开行路1号毕节市生态环境局七星关分局209室
五、奖励兑现方式
举报线索经查实,由毕节市生态环境局七星关分局按照《毕节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申报进行奖励,根据举报人意愿通过现金、电话费充值、微信或银行转账等方式兑现。若举报人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举报人更换联系方式等导致无法联系,或举报人不提供合理兑现方式、选择的兑现方式无法兑现,视为举报人放弃接受奖励。
同一线索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者;同一线索联名举报的,作为一个主体进行奖励,内部协商分配;同一线索符合多项奖励条件的,以最高奖励标准予以奖励,不累计奖励。
毕节市生态环境局七星关分局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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