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一年级和七年级招生秩序,坚决遏制违规择校行为,有效化解大班额、大校额问题,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片区划分
(一)乡镇片区。由各乡镇政府负责,结合辖区实际,将适龄儿童少年合理分配到辖区内中小学校就读,小升初入学原则上实行“整班移交”。
(二)城区片区。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综合考虑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及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划分招生片区。
二、入学条件与资格认定
(一)招生对象
1.一年级:截至2026年8月31日(含)年满6周岁,且未注册过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
2.七年级:2026年六年级应届学生。
(二)入学资格分类及审核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根据自身情况,按以下类别对应审核入学资格。
第一类:户籍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七星关城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内。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主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2.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并在该户籍地实际居住,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房产。
3.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独生子女,三代户籍在同一户主名下。
4.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并在该户籍地实际居住,若该户籍还有其他关系人子女,且关系人未在该户籍地实际居住,则该户籍每个学年度内,仅限用于其中一个关系人的子女作为初始入学依据。
审核材料:户口簿;涉及第2、3、4类情形的,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证明。
第二类:房产(完全独立产权)入学
房产在七星关城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房产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单独所有或父母双方共同共有。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房产,房产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单独所有或共有。若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登记多个子女的,则该房产在每个学年度内,仅限用于其中一个子女生育的适龄儿童作为初始入学依据。
审核材料: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实际交房证明材料(2026年8月31日前实际交房);涉及第2类情形的,需提供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无房证明,以及能够证明继承关系或权益归属的相关法定文件(如继承公证书、全体继承人书面确认文件等),或由申请人出具书面声明并承诺信息真实,由审核部门通过部门信息共享或函询等方式核验。
第三类:统筹安排入学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提供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经招生工作机制办现场审核通过后,在划片招生学校完成第一二类招生,且还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通过随机派位方式统筹安排就读学校。若随机统筹后仍未入学的,将根据周边学校学位情况再次统筹。
1.特殊户籍情况:户籍属于招生范围,但为集体户、寄搭户、空挂户或公共户。
材料:户口簿、实际居住地社区(村)出具的居住证明。
2.无规范产权证明的房产:父母在城区有自有住房,但无法提供规范产权证明。
材料:户口簿、建房(购房)相关佐证材料(如土地证、合同、票据等)、街道办事处复核确认的房屋产权归属证明、近半年水电燃气等生活缴费单据。
3.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缴纳社保):父母在城区稳定就业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材料:户口簿、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区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连续半年以上的用工企业缴纳社保证明、实际居住地社区(村)居住证明。
4.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在城区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并实际经营。
材料: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时间满半年以上)、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近半年的水电费单据、相关纳税或免税证明、实际居住地社区(村)居住证明。
5.拆迁安置户子女(非货币补偿):户籍在城区,因拆迁安置暂无自有住房。
材料:户口簿、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协议安置地或实际居住地社区(村)出具的居住证明。
6.特殊群体子女: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病故军人、参战(核)老兵直系亲属、见义勇为人员、孤儿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按相关规定提供佐证材料,由区划片招生工作机制办统筹安排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中小学就近入学。
(三)延缓入学
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或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材料,获批后报属地中心校备案。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在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内(见附件4),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任何形式的掐尖招生均不予注册学籍。
四、招生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网上预报名(8月7日—8月9日)
8月7日—8月9日为试登记操作时间,家长根据操作手册试登录“七星关区招生报名系统”进行试登记操作,熟悉平台操作流程。试登记操作录入的信息均在8月9日晚上系统自动清空。
(二)网上正式登记、平台审核(8月10日—8月13日)
8月10日—8月13日为正式登记报名时间
1.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统一使用“阳光招生平台”实行网上报名登记。程序为:网上登记→后台审核→查询结果→现场认证→注册入学。
2.家长登录阳光招生平台,按提示填报入学儿童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网址:https://lhjhsignup.qsban.cn/signup_newapi/api/s/qxg,或扫描二维码进入登记平台(详情请关注“教育七星关”发布的“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公告”)。
3.城区各中小学校根据家长在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比对,完成初审;区招生工作机制办依据片区入学条件进行复核确认。
4.审核通过的,家长根据平台通知到指定学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因材料异常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家长须携带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学校初审后报区招生工作机制办复核。
5.本平台只针对一年级和七年级初始入学登记,其他年级(转学)不予登记。
(三)入学资格初核与复核(8月10日—8月15日)
1.第一、二类入学对象(城区户籍、城区房产)通过平台线上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2.各校将审核通过的名单报送区招生工作机制办复审,复审未通过的,家长须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招生工作机制办现场核验。核验通过后予以确认。
(四)划片入学名单确认(8月15日—8月16日)
1.各校将审核通过的划片入学儿童少年信息汇总后报送区招生工作机制办复审。
2.复审通过后,区招生工作机制办负责人与校长共同签字确认,形成最终划片入学名单。
3.名单在校内外公示3个工作日后,招生平台随机进行阳光分班并推送至学校。
(五)入学结果查询(8月20日—8月21日)
8月20日至21日期间,家长可登录“阳光招生平台”,凭报名账号查询划片入学结果。届时请及时关注平台通知,逾期未查询的,系统将默认以平台公示结果为准。
(六)统筹入学申请、审核与《入学通知书》发放(8月22日—8月23日)(8月22日一年级统筹类资料审核,8月23日七年级统筹类资料审核)
1.符合统筹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指定地点,由招生工作机制办集中办理审核登记。逾期未登记者,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统筹入学资格。
2.审核通过的,现场或约定时间内发放《入学通知书》,明确就读学校及报到时间;审核未通过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七)新生报名注册(8月29日—8月31日)
学生凭《入学通知书》或划片公示结果,到相应学校办理报名注册手续。
(八)学籍注册
区教育局通过阳光招生平台同步完成新生学籍信息采集与上报,未经线上注册登记入学程序审核通过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五、咨询与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57—8222921,监督电话:0857—8222769
附件2:七星关区城区2026年一年级招生计划统计表.docx
附件3:七星关区城区2026年七年级招生计划统计表.docx
附件4:七星关区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分配表.docx
温馨提示:2026年,七星关区严格推进中小学阳光招生,一年级、七年级招生全部实行线上登记,请通过官方渠道操作,上传资料注意保密,切勿外泄个人信息。同时,请勿相信任何非官方“介绍入学”承诺,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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