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规定,经2026年9月20日七星关区见义勇为评审工作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拟对秦明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拯救他人生命的先进事迹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现对其事迹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秦明,男,汉族,1996年1月出生,群众,高中文化,籍贯贵州七星关,工作单位:毕节市湘黔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家庭住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东安路,系毕节市湘黔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运营车辆贵FD00157夜班驾驶员。
二、简要事迹
2026年1月19日19时20分许,秦明驾驶贵FD00157出租车途经七星关区盛世华都美食街路段时,发现一名幼儿因误食果冻导致气道堵塞,生命体征垂危。其家属在路边神情极度焦虑,不断挥手拦车求助。当时秦明车内已载有乘客,乘客了解情况后主动下车让座。秦明立即让患儿及家属上车,安抚家属情绪,并凭借掌握的急救知识指导家属对幼儿实施海姆立克急救法。随后,秦明启动应急驾驶预案,开启车辆双闪警示灯并持续鸣笛示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紧急通行措施,以最快路线向医院疾驰。约3分钟后,秦明驾驶的车辆与闻讯赶来的120急救救护车成功汇合,患儿由120接力送至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广惠院区救治。因送医及时,为窒息幼儿赢得了关键的黄金救援时间。
经公安机关调查询问,秦明本人陈述、当事人家属自述、毕节市紧急救援中心120电话受理记录单、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广惠院区门诊病历、贵FD00157出租车监控视频等证据相互印证,秦明驾驶出租车紧急送医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秦明在他人生命面临严重危险的紧急关头,果断伸出援手,科学指导急救并紧急送医,为窒息幼儿争取了宝贵救治时间,弘扬了社会正气,传递了正能量。
本次公示自2026年9月21日开始至9月28日结束。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七星关区见义勇为协会反映。
联系人:刘健
联系电话:0857-8223894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行政办公中心A右310室
七星关区见义勇为评审工作委员会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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