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倡议:一、主动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绿色的生活环境,积极宣传未成年人饮酒的危害性,共同引导未成年人远离酒类产品,倡导科学健康生活。三、酒吧、KTV、夜宵大排档、便利店、商场、超市、酒类专卖店、宾馆、餐饮店、烧烤店等酒类产品经营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等标志,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含酒精饮料)。四、广大消费者(尤其是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从自身做起,不让未成年人代买酒类商品,不在未成年人集中的场所饮酒,帮助和带动未成年人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五、如发现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等违法违规问题,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或向有关部门反映。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帮助未成年人远离烟酒类产品,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让未成年人在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环境中健康快乐成长。
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