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七星关区大银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毕节市七星关区大银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30 20:26 字体:[]

毕节市七星关区大银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由七星关区大银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精神编制完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如有疑问请与大银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七星关区大银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电话:0857-8733304)。

2020年,大银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安排部署,按照上级要求和《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有效建立起了政府与群众沟通了解的桥梁。高度重视各项信息公开的审查和签发,确保了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安全,全年未发生一起信息公开不安全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1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5

-2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0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镇虽按照要求进行信息公开,但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个别部门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未能及时进行信息公开;二是对《条例》理解不够,未能按照要求完成信息公开;三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大银镇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提高各部门对信息公开的认识,加大对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突出抓好各项权力和权限运行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公开,加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的公开,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