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30 20:40 字体:[]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区人社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层次和水平,切实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真正实现群众方便、办事快捷、效率提高,工作作风明显好转,依法行政水平逐步提高,行政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廉政高效。

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小组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分中心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重点做好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综合情况、总结经验、改进工作等,保障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聚焦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力度

主动加强信息发布,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新出台的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及时发布。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由我局牵头起草政府部门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要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积极探索运用在线访谈、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惠民政策明白卡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展现形式,多方位、立体式对政策措施等进行解读。回应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既要及时,又要言之有据,推动解决实际问题,避免自说自话、答非所问,引发此生舆情。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内容、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改进政务公开做法,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除涉及保密的工作之外都要及时主动地公开。

(二)进一步聚焦重点工作,突出人社工作职能

以社会保障和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情况为重点,坚持“有的放矢、无一遗漏”的原则,实现信息公开的大覆盖、大提升、大变革。

1、在社会保障方面。一是在扩面征缴上聚焦,实现公开范围大覆盖。逐步形成养老、工伤、失业全公开的基本态势。二是政策便民方面,在政府网上公开社保政策及解读,社保查询、工伤认定及社会福利等相关内容,定时公开社会保险的基金征缴和待遇支付情况,使社保基金在阳光下运行。

2、在就业创业方面。做到五大聚焦。一是聚焦政策宣传。及时将就业创业最新政策予以公开,并强化政策解读,畅通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二是聚焦招聘服务。对全区招聘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并及时予以发布,搭建供求平台,提供便捷化招聘服务。三是聚焦就业技能培训,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全员劳动力培训、“脱贫攻坚春风行动”及其他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职业资格目录组织的报名培训等项目。将培训情况作为公开的重点,实现培训计划、培训过程和资金使用全公开。四是聚焦特殊群体。开辟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就业创业“专属”模块,为其提供针对性就业创业服务。五是聚焦工作动态。及时公开就业创业工作动态,引导广大群众关注就业、支持创业,为就业创业工作的开展营造浓厚氛围。

3、人事人才方面。做好各种招考招聘信息的公布,及时公开考生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同时做好职称名单和大学生未就业档案的公示。

4、双项目管理方面。完善本单位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公开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明确每个事项的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平台或载体、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咨询渠道等,做到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

(三)以公开促规范,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出台或调整相关政策时,要广泛征求社会公众、企业、行业协会的意见,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预期效果等,并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2、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围绕政府和部门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点决策事项,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各项工作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主动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作出执法决定后,要在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行决定信息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从信息公示平台撤下原行政执法决定信息。

(四)进一步落实好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扩大公开内容。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包括单位的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办事结果、服务承诺等,要从内容和形式上重点加以深化。不断细化公开目录,扩大主动公开内容,减少依申请公开的数量。

2、规范公开时间。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应当在信息生成后及时公开。对于依申请公开内容,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要自收到申请之日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将办事流程、收费一览表、业务窗口工作内容、办事程序及服务承诺等内容在各窗口单位的大厅固定位置长期公布并根据变化适时更新。

3、丰富公开形式。继续采取公开栏、滚动大屏幕、互联网、政务微博微信、报纸等手段,积极探索拓展新的公开形式。

4、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对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要采取有效形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定期对相关网页、栏目进行维护,保证网站信息的时效性。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规定提出要求公开某些具体政务事项的申请,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作出是否公开的答复;确实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真正做到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行使监督权利,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增强政府公信力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明确回应责任主体,做好舆情回应工作。针对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协调、督促相关股室(单位)做好舆情回应工作。加强重点舆情监测与回应,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舆情监测体系,即时掌握了解舆情动态,收集重要政务舆情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网站开展意见征集、网上调查,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广泛倾听公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的批评监督,搭建政府与公众交流的“直通车”。进一步完善公众意见的收集、处理、反馈机制,了解民情,回答问题。扩大公众参与,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将公众参与落实到办文办会环节,重大行政决策前要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决策出台后要做好解读回应,向社会公众深入介绍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及工作进展,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

(六)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

继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和门户网站的建设,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及时更新网站的内容,拓展网上公开范围,增加网站图片、视频信息的公开形式,增加信息容量,扩大网站的对外影响。优化业务流程,促进部门信息资源的共享,切实为服务对象提供包括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在线查询和举报投诉等一体化服务。逐步扩大网上审批的服务范围,积极开展在线问答、举报或投诉等活动,建立互动式政务公开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6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2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0

1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

62

10

行政强制

4

4

14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开资料管理不够规范,装订归档不够完善。二是利用“互联网+”进行政务公开形式多样性不够,公开效果不够好。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在强化管理上下功夫。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二是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有针对性地向群众宣传实行政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克服认识上的障碍,激发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三是加强热点公开,拓展公开内容,在贴近群众上下功夫。政务公开的热点是人、财、物公开,必须及时公开,使群众了解主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保干部一个清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