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七星关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毕节市七星关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30 09:3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毕节市七星关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www.bjqixingguan.gov.cn/zfxxgk/zf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毕节市七星关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营盘路19号;邮编:551700;电话:0857-828600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毕节市七星关区司法局依托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七星微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公开各类信息30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收到个人提出申请需要公开的事项为4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度以来,毕节市七星关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的规范性,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权威性和精准度。一是对政府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和主要领导审核制度,审核校验更加精准。二是继续严把信息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规定,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不发生失泄密事件。凡进行信息公开的内容均由本单位信息公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把关。全流程规范化得到明显提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能力逐步提升。自七星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正式迁移至“中国·贵州政府门户网站云平台”以来,经过两年的运行运用,在各项栏目的信息维护方面的能力稳步提升,更加重视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对照标准要求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的及时主动公开。为政务公开工作更好的面向社会公众提质增效。二是继续探索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将“七星微普法”微信公众号与政府网站建设同安排同部署,力争建好一个自主平台,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多元的信息,传递正能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1年,毕节市七星关区司法局持续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以七星关区司法局主要领导担任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统筹抓好以“三审三校”和保密监督双保障的队伍建设。充分将上级培训与自主培训相结合,强化信息公开队伍的业务能力,本年度接受区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2人次。

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详情见以下表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2

0

4

0

0

2

1

3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够具体;二是缺乏政府信息公开收集和审核专业人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及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系统性、规范性。二是及时补充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