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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关区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电力”协调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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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力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压减办电时间、简化办电流程、降低办电成本、提高供电可靠性,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用电营商环境。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等文件精神及《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黔府办函〔2023〕16号)、《毕节市营商环境大改善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工作安排,结合七星关区实际,特制定本协调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进一步弘扬党的群众路线,践行“人民电业为人民”的企业宗旨、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电力需要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协调和谋划全区用电营商环境工作,加强对重点工作督查监督,推动优化提升用电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落实落细,协调解决涉及用电营商环境有关重大问题,精心打造办事高效、群众满意的用电营商环境。

二、主要目标

对照“获得电力”考评指标,查找问题和差距,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对标先进、补齐短板,着眼于更深层次推进创新、更高质量完成营商环境“获得电力”指标评估工作。

三、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参评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督促推进和沟通对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成立七星关区“获得电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胡从洋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冷付春 区投促局局长

张  玲 毕节市郊供电局副总经理   

石明春 毕节供电局城区分局副总经理

成  员:丁文华 区投促局项目代办服务中心主任

黄先志 区能源局副局长

吕  重 区工信局副局长

张  普 区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

陈  永 区住建局副局长

吴  姗 区气象局副局长

邓升渊 区政务中心副主任

陈卫红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李  海 七星关区水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投促局,综合统筹“获得电力”领导小组各项日常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重要工作等,办公室主任由毕节市郊供电局、毕节供电局城区分局主要领导兼任,副主任由毕节市郊供电局总经理、毕节供电局城区分局总经理兼任。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电力”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对七星关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获得电力”指标进行按期调度落实,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在指标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为更好的建立与供电局的联席制度,提升供电服务水平,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电力更好的服务于七星关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协调工作小组。

组  长:丁文华 区投促局项目代办服务中心主任

张  玲 毕节市郊供电局副总经理   

石明春 毕节供电局城区分局副总经理

成  员:吕  重 区工信局副局长

张  普 区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

陈  永 区住建局副局长

吴  姗 区气象局副局长

黄先志 区能源局副局长

邓升渊 区政务中心副主任

陈卫红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李  海 七星关区水务局副局长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获得电力”指标各项具体工作、负责了解掌握政策动向、向领导小组按期汇报工作推进情况、负责收集、汇总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

四、各单位职责

区投促局:作为营商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牵头七星关区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协调工作机制推进,对涉及营商环境“获得电力”指标工作责任部门进行统筹、协调履行监督、督促责任方落实全区“获得电力”指标优化提升工作。

区能源局:作为能源主管部门负联系供电部门对接供电部门协调全区电力运行相关工作。

区工信局:做好有序用电对企业的协调及解释沟通等工作。

区住建局:区住建局负责督促监管职能内工地违章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供电企业报装信息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

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办理“水电气”项目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的许可手续及协调等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转供电价格监管工作,及时依法查处转供电主体乱加价行为,强化对转供电加价行为的监督检查。

区政务服务中心:做好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一窗通办”政务服务的指导工作。

毕节市郊供电局及毕节供电局城区分局:按照职责分工对“获得电力”指标提升负主体责任,在制定本企业推进方案和工作台账时,对标一流,提出具体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并具体实施。

区水务局:做好综合窗口“一窗通办”、“水电气讯”并联办理,实现全流程线上一次办,并做好各业务系统联通、业务协同。

五、重点任务

(一)供电企业要加强内部管控,创新技术手段和管理模式,负责“获得电力”流程、耗时、费用、供电可靠性和电费透明度指标管理及提升,落实“三零三省”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相关惠民政策,编制印发“转供电改直供电”工作方案,强化带电作业管理,提高带电作业率,减少计划和故障停电时间,切实保障民生及重要用户电力供应,最大限度减小停电对经济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的影响。负责编制电网规划方案,组织开展配网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负责组织做好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季度新闻宣传及舆情监控处置。梳理样本企业、网格员清单,样本企业匹配相应网格员,统筹双方网格员联合逐一入企走访,建立企业走访台账。按照贵州省定价目录(2018版)要求,严格执行省级出台关于推进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并网发电电价机制文件精神,鼓励企业优化调整生产时序错峰用电,持续降低用电成本。(责任单位:毕节供电局城区分局、毕节市郊供电局,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二)制定工作组工作规则,协调推进“获得电力”指标参与单位的工作。编制并印发《七星关区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文件(责任单位:毕节市郊供电局、毕节供电局城区分局,完成时限:2024年7月,并持续更新);印发关于《七星关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责任单位:区能源局,完成时限:2024年7月,并持续更新);细化并印发《七星关区有序用电实施方案》、《七星关区电网供电可靠性管制工作细则》文件(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完成时限:2024年7月,并持续更新);印发《七星关区水电气讯“一窗通办、一张表格”实施方案》文件(责任单位:区政务中心,完成时限:2024年7月,并持续更新);制定七星关区转供电用户清理联合专班工作方案,公开曝光违法违规加价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4年7月,并持续更新)。

(三)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获得电力”指标调度会,研究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当电网建设、获得电力营商环境和电力设施保护等遇到重大问题时,可随机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问题。(责任单位:毕节市郊供电局、毕节供电局城区分局,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四)做好七星关区“获得电力”指标分析,持续优化分析指标体系,建立专项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制度,统计结果将按要求定期向市投促局报送,并向区政府报告。对照任务清单,细化具体措施,实行清单化。(责任单位:责任单位:毕节市郊供电局、毕节供电局城区分局;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五)推进电力通道建设涉及破路施工许可审批服务标准化,完善配套政策文件,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明确审批时限。负责涉及行政审批的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对电力接入工程相关行政审批事项采取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提高办理效率。加大对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减少因违规施工导致的停电时间和次数。负责辖区内道路开挖、占道施工中,协同毕节供电局城区分局、毕节市郊供电局对电力管网进行标识指导,同步做好野蛮施工整治工作,保障辖区内电力供应的稳定、可靠性。(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六)协助七星关区范围内的供电企业对存在安全隐患违章施工区域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协助督促监管工地违章施工单位整改。定期推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台账建设项目服务专班工作组。(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七)及时向负责供电部门进行发送对供电线路造成影响的灾害天气预警信息,提供全年重大灾害天气印证资料:包含自然灾害认定标准I级(红色)、II级(橙色)、III级(黄色),类别包含大风、暴雨、雷电、冰雹、凝冻等影响电网线路运行的气象灾害,完善并提供全年灾害天气的统计台账及相关资料。(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八)完善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在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平台上实现道路挖掘计划的查询,完善水电气讯管线等设施安全使用、更新改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完善综合窗口“水电气讯”一站式办理业务。(责任单位:区政务中心,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优化用电营商环境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工作部署、推进工作落实,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配备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干部,积极认真开展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二)守好守牢底线。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发生,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对破坏用电营商环境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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