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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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6-796737
  •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七星府告〔2026〕16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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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现将本次征收土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

贵州省人民政府。

二、征地批复文件名称

《省人民政府关于七星关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26〕173号)。

三、批准征地时间

2026年7月3日。

四、征收土地用途

本次批准征收土地的用途:工业用地。

五、征收范围

毕节市七星关区杨家湾镇大埂子村、发达村、七星村,放珠镇海螺村、毛家屯村,具体征收范围以征地范围图为准。

六、征地补偿安置方式

按照七星关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七、征收土地补偿费用以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已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自本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

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本府将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

八、征地行为不服的救济方式和申请期限

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省人民政府关于七星关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26〕173号)不服的,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或者应当知道征地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贵州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九、公告期限

自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8月16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1.《省人民政府关于七星关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26〕173号)

2.征地范围图

3.七星关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附件1:《省人民政府关于七星关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26〕173号).doc

附件2:征地范围图.doc

附件3:七星关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doc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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